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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召中心校堤南堡小学普及“中小学生学籍常识”知识

发布时间:2022-05-09 18:01:09  浏览次数:

  堤南堡小学普及“中小学生学籍常识”知识

  【中小学生学籍常识】——“低龄生”入学问题多

  学籍管理规定:

  凡年满六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入小学接受义务教育。小学新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接续或采集录入学籍信息,从学生入学之日30天之内为其接续学前学籍信息,并建立小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所谓“低龄生”是指儿童没有达到《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入学年龄(6周岁)而提前入学的。许多家长望子成龙心切,早早地把自己尚未达到入学年龄的子女送进小学的大门。这不仅使学生自身受到危害,而且给学校教育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因为低龄生入学时无法注册学籍,后期虽然可以通过补建注册学籍,但还会导致学生人籍不一致,对学生以后毕业、升学、考试都会造成很大影响,甚至导致学生升学后无法建立学籍,影响学生中、高考。

  问题答疑

  ●问:低龄生入学后学籍可以办理跳级吗?

  答:义务教育属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平等、公平、强制等特征,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一般不允许跳级”。

  ●问:年龄不够入学,学籍上会造成什么后果?

  答:1.学籍管理规定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儿童入学才可以建立小学一年级学籍,所以低龄生入学后无法注册学籍,直接导致学生一年级无学籍。2.当学生达到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年龄后,虽然可以补建学籍,但会导致学生学籍状态比实际就读低一个年级,造成学生小学六年级毕业后因为人籍不一致无法被初中学校录取,影响学生正常升学。

  ●问:学生因年龄不够入学后没有学籍或造成人籍不一致怎么办?

  答:学生因年龄不够入学造成没有学籍或人籍不一致影响学生考试、升学等,学生家长及监护人应自行承担责任,并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及《义务教育法》规定严肃追究学校和相关部门责任人责任。

  【中小学生学籍常识】——私自留级害处大

  有些家长因为学生在校期间成绩不理想或其他原因,会萌生让孩子留级再念一年的想法,个别家长就利用部分学校管理疏漏,在学生转学或调班等过程中隐瞒学生实际情况,私自留级。却不知私自留级对学生以后毕业、升学、考试都会造成很大影响,甚至导致学生升学后无法建立学籍,影响学生中、高考。

  学籍管理规定:

  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实行不留级制度。普通高中实行留级制度。

  学生留级

  ●问:学生什么情况可以留级?

  答:义务教育属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平等、公平、强制等特征,所以原则上不允许留级、跳级。普通高中实行留级制度,在同一学年内学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科中有两门未能修够规定学分或任意三门学科未能修够规定学分者准予留级(注意:学生申请留级资料和成绩记录会记入学生电子学籍系统)。留级应在学年度结束时办理。毕业班学生一律不准留级。

  ●问:学生在学校就读其间因病长期请假,学习跟不上怎么办?

  答:学生如因伤病或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一学期内缺课累计超过总课时数的三分之一仍不能上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填写《河北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有关休学流程请点击“【中小学生学籍常识】——休复学”进行详细了解。)

  ●问:学生私自留级会造成什么后果?答:学生私自留级会造成学生人籍不一致,使学生学籍状态比实际就读年级高出一级,比如造成学生实际在初三年级学习,但学籍已经是初中毕业状态了,等高中录取时会提示该生是往届生不能被高中正常录取。

  ●问:学生因私自留级造成人籍不一致怎么办?

  答:学生因私自留级造成人籍不一致影响学生考试、升学等,学生家长及监护人应自行承担责任,并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严肃追究学校和相关部门责任人管理责任。

  【中小学生学籍常识】——学生身份信息变更

  学籍信息是维护学生权益的依据。学籍信息更新是确保学籍信息准确的必然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问题学籍处理和建立数据质量核查机制的通知》(教基一厅〔2015〕2号)要求各地各校加强宣传和督促检查,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常态工作机制,每学期核查一次学籍信息变动情况。当学生个人身份信息、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有变动时,家长应及时将情况告知班主任,由班主任将学生信息的变动情况通知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内及时更新。

  学籍信息变更

  ●问:学生什么情况下需要更新、变更学籍信息?

  答:1.学生在校期间,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有变动的需要家长及时将变动后信息告知班主任,由班主任通知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内及时更新。2.学生因转学或升学,就读方式(寄宿、走读)有变化时,需要学校学籍管理员及时在学籍系统进行更新,以免影响学生资助工作。3.学生在身份证号、姓名、户口所在地等关键身份信息有变化时,应及时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发起关键信息变更申请。

  ●问:学生身份信息变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1.学生联系电话、就读方式等非关键信息需要变更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在学籍系统中进行更新。2.学生学籍信息在建立时,因人为失误导致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等关键信息录入错误的,需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将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拍照一并上传到学籍系统,待系统查重认证通过后,经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更正。3.学生因身份证信息变更需要变更学籍信息的,需要提供户籍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并将变更后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拍照一并上传到学籍系统,待系统查重认证通过后,经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更正。4.学生因重复、虚假户口注销需要变更学籍信息的,需要提供户籍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或原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并将新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拍照一并上传到学籍系统,待系统查重认证通过后,经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更正。

  ●问:身份证号变更后和学籍号字母后面的号码不一致怎么办?

  答:学籍号是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生成G字头的学籍号后,终身不变,一般情况下二者应一致。但如果G字头的正式学籍号生成之后学生身份证号又发生变化的会导致身份证号与学籍号数字不一致,不一致也不会影响学生办理任何业务。(更多有关学籍号常识可通过点击【中小学生学籍常识】——学籍号进行了解)

  ●问:学生信息变更后不及时更新学籍信息会有什么影响?

  答:学籍信息是维护学生权益的依据。当学生身份证号、姓名等关键信息有变更时,如果不及时更新学籍信息,对学生考试、毕业、升学、资助等都会造成影响。

  ●问:可以同时变更身份证号和姓名吗?

  答: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不允许同时变更姓名和身份证件号,一年以内先后变更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的,需要省级审核。

  ●问:学生信息变更在哪个部门办理?答:所有学生学籍业务办理都是通过学校学籍管理员申请,上级部门审核进行办理。

  办理流程

  【中小学生学籍常识】——转学

  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对符合转学条件、确有转学需求的学生,转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学额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有序接纳。转出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予以及时处理。

  转学

  ●问:学生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转学?答:(一)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随意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准予转学:1.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市、县迁移或在本县域内跨学区、乡(镇)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地学校;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因监护人务工地跨省、市、县迁移(不含省辖市中心城区之间迁移)的,可以转入监护人新的务工所在地学校;3.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现役军人(含武警)、长期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等原因,而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可以转入被投靠亲属所在地学校。4.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期间身体状况发生变化的,在市域范围内,可以由普通学校转入特殊教育学校,也可以由特殊教育学校转入普通学校就读。(二)高中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县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者,或者其它需要转移学籍的学生,应准予转学。

  ●问:办理转学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答:确需转学的,通过学籍系统办理转学,家长需要向转入学校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包括户口页、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明、务工证明、居住证明等。

  ●问:办理转学时还需要提供转学申请表吗?

  答:河北省已全部取消转学纸质盖章环节,因此除了因系统故障需要先线下办理以外,不应要求学生家长再提供纸质转学审批表盖章环节。

  ●问:普通高中可以转入省级示范性高中吗?

  答:学籍管理规定,普通高中不能转入省级示范性高中。

  ●问:主城区内学校之间可以互相转学吗?

  答:学籍管理规定,同城区内高中学校之间不能互相转学。

  ●问:公办学校可以转入民办学校吗?答:可以,但民办学校不得突破核定的办学规模接收转学的学生,民办学校转学要严格在报备的空余学额数量内,并填写《邯郸市民办学校学生转学备案表》,经学籍主管部门批准后,准予办理转学。如学额已饱和,无空余学额,一律不予转学。

  ●问:学生转学后,学籍可以在原就读学校继续保留吗?

  答: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符合转学规定的学生,转入学校应及时按规定为学生办理学籍转入手续,转入学校不得以试读等形式接收未办理(或未完成办理)转学流程的学生,转出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缓办理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转学手续。

  ●问:学生转学时发现没有学籍怎么办?

  答: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不得将学籍作为入学和转学条件。学生转入后原来已建学籍的,应通过学籍系统为其转接学籍;经全国学籍系统查重确定原来没有建过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通过非小学新生注册为学生补建学籍。

  ●问:学生转学时可以从小学6年级转到5年级吗?

  答: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五四制”和“六三制”学校之间转学的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转入到相应年级。

  ●问: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随时申请转学吗?

  答:学籍管理规定,九年级第二学期学生一般不予转学。学生休学期间以及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转学时间原则上为新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办理。

  ●问:“出国”“其他离校”“退学”“开除”状态的学籍是否可以办理转学及跨省就学?

  答:为了方便群众,学籍系统除了允许在校生状态(休学除外)的学生办理转学及跨省就学业务外,还允许处于“出国”、“其他离校”、“退学”、“开除”等状态的学生办理此类业务。转学完成后,学籍状态不变,在转入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后可恢复为在校生状态。

  ●问:休学状态下可以转学吗?

  答:学籍管理规定,学生休学期间以及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须在原就读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后再办理转学手续。

  办理流程及时限

  ●转学业务申请办理时间要求。

  转学时间原则上为新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办理。为做好毕业结业和升级处理工作,每年从7月15日零时至8月14日24时,学籍系统暂停发起转学业务,其他时间均可发起,7月15日零时之前发起的转学业务可继续办理。

  ●转学业务审核办理时限要求。

  学籍管理规定,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学,转入、转出学校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一个月内办结。涉及跨省转学的,其办理时限以全国电子学籍系统实际运行时限为准。

  【中小学生学籍常识】——学籍号

  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2013年9月1日起,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

  教育部在完成首次信息采集后,为确保以学生身份基本信息为核心的数据准确,利用公安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及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对学生数据进行核查对比,对准确无误的核发全国唯一的正式学籍号。学生正式学籍号的发放,标志着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新的应用阶段,将在中小学招生入学、学籍注册、学籍档案管理、学籍异动、升级、毕业、成长记录等方面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学籍号分为几种类型?

  学籍号都是一个字母加18位数字组成。一般情况下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以“L”开头的临时学籍号码,一种是以“G”开头的正式学籍号码。还有一种极特殊的“J”字头学籍号。

  正式学籍号是G字开头后面加身份证号。G字头正式学籍号,是有L字头临时学籍号的学生经过全国查重和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进行比对,通过后分配G字头正式学籍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以L字开头的临时学籍号是学生首次注册学籍后,系统自动分配L字头的临时学籍号。L字头学籍号按照身份证号编码规则生成,与身份证号相似,但与身份证号不具有对应关系。L开头+按身份证号编码规则生成的数字(前6位学校所在地区划码+8位出生日期+4位随机码)。

  J字头学籍号是为原公民身份证号不可用的学生设计的。编码规则与身份证号相同。

  1、L字头临时学籍号与G字头正式学籍号有什么区别?

  L字头临时学籍号是学生获得正式学籍号前办理各项业务的依据,在办理所有业务时与正式学籍号效力相同。各地各校在办理有关业务时应对持有临时学籍号的学生一视同仁。

  L字头临时学籍号只是学生在获得正式学籍号前的一个过渡,待系统比对认证通过后自动变更成G字开头的正式学籍号,目前因为系统原因存在部分学生长时间一直是没有变更为G字开头的正式学籍号,但这都不会影响学生考试、升学、毕业、综合素质评价等所有业务,敬请家长朋友放心。

  2、“G”字头正式学籍号是否一定和身份证号一致?

  “G”字头正式学籍号依据身份证号生成,因此一般情况下二者应一致。如果正式学籍号生成之后学生身份证号又发生变化的会导致身份证号与学籍号数字不一致。不一致也不会影响学生办理任何业务。

  3、获得“G”字头正式学籍号后,可以修改身份信息吗?

  学籍号是学籍信息的核心要素。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伴随学生整个学习生涯,原则上终身不变。“G”字头学籍号具有权威性。获得了“G”字头正式学籍号的学生,其学籍号不能轻易修改。因学生户籍关键信息变动,确需对“姓名”和“身份证号”关键信息进行变更的,应由家长提出申请,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内上传户籍变更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县级学籍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后,提交学籍系统进行全国查重和身份认证,认证通过后,可进行修改。注意:已获得G字正式学籍号的,即使身份证号变更,学籍号也不会变。一年内身份证号和姓名同时变更的,需要省级学籍主管部门审核。

  4、学生学籍号是否可删除?

  学籍号一旦生成原则上不允许删除,特别是“G”字头正式学籍号是通过了全国查重、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比对等一系列程序的严格检验,是学生身份的权威标识。如涉及问题学籍确需删除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教育部审核后方可删除。

  【中小学生学籍常识】——休复学

  休学:

  ●问:学生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休学?

  答:1.学生如因伤病或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一学期内缺课累计超过总课时数的三分之一仍不能上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填写《河北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2.学生患有传染病或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认为不能使其在学校进行正常学习疾病的,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可令其休学。

  ●问:学生休学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学生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需经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检查并出具证明及相关材料;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提出休学的,需出具公安或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证明。学校核办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休学的,由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后做休学处理。

  ●问:学生休学期间是否还有学籍?

  答: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问:学生可以休学多长时间?

  答:学生单次休学期限不超过一年。因病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当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病历和医药费票据向学校申请延长休学期,经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继续休学。休学一般不得超过两次。

  ●问:初三、高三还可以办理休学吗?

  答:九年级第二学期学生、高中三年级第二学期学生一般不予休学。

  ●问:休学手续办理是在学校还是教育局?

  答:确需休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照规定材料准备齐全后,交学校老师,所有手续由学校相关人员负责办理。

  复学:

  ●问:学生休学后多久可以复学?

  答:学生单次休学期限不超过一年。休学期间如果身体康复的可以随时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

  ●问:学生复学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学生休学期满或休学期间要求复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休学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因病休学的还应当提交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康复证明,并填写《休学、复学申请表》,经学校核办签章、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学,并由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后做复学处理。

  ●问:学生复学后在哪个年级就读?

  答:学生复学后,学校应当根据复学学生实际情况,按照“接续学业原则”安排其回原年级就读,或者按休学年级安排其插班学习。

  办理流程:

  ●问:休学办理流程

  答:1.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收费单据等相关证明材料。2.学校同意后,填写《河北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3.经学校主管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将所有材料拍照上传学籍管理系统。4.县级学籍管理部门进行审核。5.审核通过后学生休学流程结束。

  ●问:复学办理流程

  答:1.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复学申请,因病休学的一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2.学校同意后,填写《河北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3.经学校主管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将所有材料拍照上传学籍管理系统。4.县级学籍管理部门进行审核。5.审核通过后学生学流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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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邯山区代召中心校堤南堡小学

  

                2022年5月9日


代召中心校堤南堡小学普及“中小学生学籍常识”知识

发布时间:2022-05-09 06:01: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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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学生学籍常识】——“低龄生”入学问题多

  学籍管理规定:

  凡年满六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入小学接受义务教育。小学新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接续或采集录入学籍信息,从学生入学之日30天之内为其接续学前学籍信息,并建立小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所谓“低龄生”是指儿童没有达到《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入学年龄(6周岁)而提前入学的。许多家长望子成龙心切,早早地把自己尚未达到入学年龄的子女送进小学的大门。这不仅使学生自身受到危害,而且给学校教育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因为低龄生入学时无法注册学籍,后期虽然可以通过补建注册学籍,但还会导致学生人籍不一致,对学生以后毕业、升学、考试都会造成很大影响,甚至导致学生升学后无法建立学籍,影响学生中、高考。

  问题答疑

  ●问:低龄生入学后学籍可以办理跳级吗?

  答:义务教育属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平等、公平、强制等特征,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一般不允许跳级”。

  ●问:年龄不够入学,学籍上会造成什么后果?

  答:1.学籍管理规定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儿童入学才可以建立小学一年级学籍,所以低龄生入学后无法注册学籍,直接导致学生一年级无学籍。2.当学生达到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年龄后,虽然可以补建学籍,但会导致学生学籍状态比实际就读低一个年级,造成学生小学六年级毕业后因为人籍不一致无法被初中学校录取,影响学生正常升学。

  ●问:学生因年龄不够入学后没有学籍或造成人籍不一致怎么办?

  答:学生因年龄不够入学造成没有学籍或人籍不一致影响学生考试、升学等,学生家长及监护人应自行承担责任,并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及《义务教育法》规定严肃追究学校和相关部门责任人责任。

  【中小学生学籍常识】——私自留级害处大

  有些家长因为学生在校期间成绩不理想或其他原因,会萌生让孩子留级再念一年的想法,个别家长就利用部分学校管理疏漏,在学生转学或调班等过程中隐瞒学生实际情况,私自留级。却不知私自留级对学生以后毕业、升学、考试都会造成很大影响,甚至导致学生升学后无法建立学籍,影响学生中、高考。

  学籍管理规定:

  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实行不留级制度。普通高中实行留级制度。

  学生留级

  ●问:学生什么情况可以留级?

  答:义务教育属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平等、公平、强制等特征,所以原则上不允许留级、跳级。普通高中实行留级制度,在同一学年内学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科中有两门未能修够规定学分或任意三门学科未能修够规定学分者准予留级(注意:学生申请留级资料和成绩记录会记入学生电子学籍系统)。留级应在学年度结束时办理。毕业班学生一律不准留级。

  ●问:学生在学校就读其间因病长期请假,学习跟不上怎么办?

  答:学生如因伤病或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一学期内缺课累计超过总课时数的三分之一仍不能上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填写《河北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有关休学流程请点击“【中小学生学籍常识】——休复学”进行详细了解。)

  ●问:学生私自留级会造成什么后果?答:学生私自留级会造成学生人籍不一致,使学生学籍状态比实际就读年级高出一级,比如造成学生实际在初三年级学习,但学籍已经是初中毕业状态了,等高中录取时会提示该生是往届生不能被高中正常录取。

  ●问:学生因私自留级造成人籍不一致怎么办?

  答:学生因私自留级造成人籍不一致影响学生考试、升学等,学生家长及监护人应自行承担责任,并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严肃追究学校和相关部门责任人管理责任。

  【中小学生学籍常识】——学生身份信息变更

  学籍信息是维护学生权益的依据。学籍信息更新是确保学籍信息准确的必然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问题学籍处理和建立数据质量核查机制的通知》(教基一厅〔2015〕2号)要求各地各校加强宣传和督促检查,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常态工作机制,每学期核查一次学籍信息变动情况。当学生个人身份信息、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有变动时,家长应及时将情况告知班主任,由班主任将学生信息的变动情况通知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内及时更新。

  学籍信息变更

  ●问:学生什么情况下需要更新、变更学籍信息?

  答:1.学生在校期间,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有变动的需要家长及时将变动后信息告知班主任,由班主任通知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内及时更新。2.学生因转学或升学,就读方式(寄宿、走读)有变化时,需要学校学籍管理员及时在学籍系统进行更新,以免影响学生资助工作。3.学生在身份证号、姓名、户口所在地等关键身份信息有变化时,应及时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发起关键信息变更申请。

  ●问:学生身份信息变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1.学生联系电话、就读方式等非关键信息需要变更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在学籍系统中进行更新。2.学生学籍信息在建立时,因人为失误导致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等关键信息录入错误的,需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将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拍照一并上传到学籍系统,待系统查重认证通过后,经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更正。3.学生因身份证信息变更需要变更学籍信息的,需要提供户籍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并将变更后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拍照一并上传到学籍系统,待系统查重认证通过后,经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更正。4.学生因重复、虚假户口注销需要变更学籍信息的,需要提供户籍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或原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并将新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拍照一并上传到学籍系统,待系统查重认证通过后,经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更正。

  ●问:身份证号变更后和学籍号字母后面的号码不一致怎么办?

  答:学籍号是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生成G字头的学籍号后,终身不变,一般情况下二者应一致。但如果G字头的正式学籍号生成之后学生身份证号又发生变化的会导致身份证号与学籍号数字不一致,不一致也不会影响学生办理任何业务。(更多有关学籍号常识可通过点击【中小学生学籍常识】——学籍号进行了解)

  ●问:学生信息变更后不及时更新学籍信息会有什么影响?

  答:学籍信息是维护学生权益的依据。当学生身份证号、姓名等关键信息有变更时,如果不及时更新学籍信息,对学生考试、毕业、升学、资助等都会造成影响。

  ●问:可以同时变更身份证号和姓名吗?

  答: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不允许同时变更姓名和身份证件号,一年以内先后变更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的,需要省级审核。

  ●问:学生信息变更在哪个部门办理?答:所有学生学籍业务办理都是通过学校学籍管理员申请,上级部门审核进行办理。

  办理流程

  【中小学生学籍常识】——转学

  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对符合转学条件、确有转学需求的学生,转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学额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有序接纳。转出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予以及时处理。

  转学

  ●问:学生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转学?答:(一)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随意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准予转学:1.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市、县迁移或在本县域内跨学区、乡(镇)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地学校;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因监护人务工地跨省、市、县迁移(不含省辖市中心城区之间迁移)的,可以转入监护人新的务工所在地学校;3.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现役军人(含武警)、长期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等原因,而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可以转入被投靠亲属所在地学校。4.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期间身体状况发生变化的,在市域范围内,可以由普通学校转入特殊教育学校,也可以由特殊教育学校转入普通学校就读。(二)高中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县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者,或者其它需要转移学籍的学生,应准予转学。

  ●问:办理转学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答:确需转学的,通过学籍系统办理转学,家长需要向转入学校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包括户口页、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明、务工证明、居住证明等。

  ●问:办理转学时还需要提供转学申请表吗?

  答:河北省已全部取消转学纸质盖章环节,因此除了因系统故障需要先线下办理以外,不应要求学生家长再提供纸质转学审批表盖章环节。

  ●问:普通高中可以转入省级示范性高中吗?

  答:学籍管理规定,普通高中不能转入省级示范性高中。

  ●问:主城区内学校之间可以互相转学吗?

  答:学籍管理规定,同城区内高中学校之间不能互相转学。

  ●问:公办学校可以转入民办学校吗?答:可以,但民办学校不得突破核定的办学规模接收转学的学生,民办学校转学要严格在报备的空余学额数量内,并填写《邯郸市民办学校学生转学备案表》,经学籍主管部门批准后,准予办理转学。如学额已饱和,无空余学额,一律不予转学。

  ●问:学生转学后,学籍可以在原就读学校继续保留吗?

  答: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符合转学规定的学生,转入学校应及时按规定为学生办理学籍转入手续,转入学校不得以试读等形式接收未办理(或未完成办理)转学流程的学生,转出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缓办理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转学手续。

  ●问:学生转学时发现没有学籍怎么办?

  答: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不得将学籍作为入学和转学条件。学生转入后原来已建学籍的,应通过学籍系统为其转接学籍;经全国学籍系统查重确定原来没有建过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通过非小学新生注册为学生补建学籍。

  ●问:学生转学时可以从小学6年级转到5年级吗?

  答: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五四制”和“六三制”学校之间转学的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转入到相应年级。

  ●问: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随时申请转学吗?

  答:学籍管理规定,九年级第二学期学生一般不予转学。学生休学期间以及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转学时间原则上为新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办理。

  ●问:“出国”“其他离校”“退学”“开除”状态的学籍是否可以办理转学及跨省就学?

  答:为了方便群众,学籍系统除了允许在校生状态(休学除外)的学生办理转学及跨省就学业务外,还允许处于“出国”、“其他离校”、“退学”、“开除”等状态的学生办理此类业务。转学完成后,学籍状态不变,在转入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后可恢复为在校生状态。

  ●问:休学状态下可以转学吗?

  答:学籍管理规定,学生休学期间以及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须在原就读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后再办理转学手续。

  办理流程及时限

  ●转学业务申请办理时间要求。

  转学时间原则上为新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办理。为做好毕业结业和升级处理工作,每年从7月15日零时至8月14日24时,学籍系统暂停发起转学业务,其他时间均可发起,7月15日零时之前发起的转学业务可继续办理。

  ●转学业务审核办理时限要求。

  学籍管理规定,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学,转入、转出学校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一个月内办结。涉及跨省转学的,其办理时限以全国电子学籍系统实际运行时限为准。

  【中小学生学籍常识】——学籍号

  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2013年9月1日起,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

  教育部在完成首次信息采集后,为确保以学生身份基本信息为核心的数据准确,利用公安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及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对学生数据进行核查对比,对准确无误的核发全国唯一的正式学籍号。学生正式学籍号的发放,标志着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新的应用阶段,将在中小学招生入学、学籍注册、学籍档案管理、学籍异动、升级、毕业、成长记录等方面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学籍号分为几种类型?

  学籍号都是一个字母加18位数字组成。一般情况下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以“L”开头的临时学籍号码,一种是以“G”开头的正式学籍号码。还有一种极特殊的“J”字头学籍号。

  正式学籍号是G字开头后面加身份证号。G字头正式学籍号,是有L字头临时学籍号的学生经过全国查重和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进行比对,通过后分配G字头正式学籍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以L字开头的临时学籍号是学生首次注册学籍后,系统自动分配L字头的临时学籍号。L字头学籍号按照身份证号编码规则生成,与身份证号相似,但与身份证号不具有对应关系。L开头+按身份证号编码规则生成的数字(前6位学校所在地区划码+8位出生日期+4位随机码)。

  J字头学籍号是为原公民身份证号不可用的学生设计的。编码规则与身份证号相同。

  1、L字头临时学籍号与G字头正式学籍号有什么区别?

  L字头临时学籍号是学生获得正式学籍号前办理各项业务的依据,在办理所有业务时与正式学籍号效力相同。各地各校在办理有关业务时应对持有临时学籍号的学生一视同仁。

  L字头临时学籍号只是学生在获得正式学籍号前的一个过渡,待系统比对认证通过后自动变更成G字开头的正式学籍号,目前因为系统原因存在部分学生长时间一直是没有变更为G字开头的正式学籍号,但这都不会影响学生考试、升学、毕业、综合素质评价等所有业务,敬请家长朋友放心。

  2、“G”字头正式学籍号是否一定和身份证号一致?

  “G”字头正式学籍号依据身份证号生成,因此一般情况下二者应一致。如果正式学籍号生成之后学生身份证号又发生变化的会导致身份证号与学籍号数字不一致。不一致也不会影响学生办理任何业务。

  3、获得“G”字头正式学籍号后,可以修改身份信息吗?

  学籍号是学籍信息的核心要素。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伴随学生整个学习生涯,原则上终身不变。“G”字头学籍号具有权威性。获得了“G”字头正式学籍号的学生,其学籍号不能轻易修改。因学生户籍关键信息变动,确需对“姓名”和“身份证号”关键信息进行变更的,应由家长提出申请,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内上传户籍变更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县级学籍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后,提交学籍系统进行全国查重和身份认证,认证通过后,可进行修改。注意:已获得G字正式学籍号的,即使身份证号变更,学籍号也不会变。一年内身份证号和姓名同时变更的,需要省级学籍主管部门审核。

  4、学生学籍号是否可删除?

  学籍号一旦生成原则上不允许删除,特别是“G”字头正式学籍号是通过了全国查重、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比对等一系列程序的严格检验,是学生身份的权威标识。如涉及问题学籍确需删除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教育部审核后方可删除。

  【中小学生学籍常识】——休复学

  休学:

  ●问:学生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休学?

  答:1.学生如因伤病或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一学期内缺课累计超过总课时数的三分之一仍不能上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填写《河北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2.学生患有传染病或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认为不能使其在学校进行正常学习疾病的,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可令其休学。

  ●问:学生休学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学生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需经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检查并出具证明及相关材料;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提出休学的,需出具公安或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证明。学校核办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休学的,由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后做休学处理。

  ●问:学生休学期间是否还有学籍?

  答: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问:学生可以休学多长时间?

  答:学生单次休学期限不超过一年。因病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当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病历和医药费票据向学校申请延长休学期,经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继续休学。休学一般不得超过两次。

  ●问:初三、高三还可以办理休学吗?

  答:九年级第二学期学生、高中三年级第二学期学生一般不予休学。

  ●问:休学手续办理是在学校还是教育局?

  答:确需休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照规定材料准备齐全后,交学校老师,所有手续由学校相关人员负责办理。

  复学:

  ●问:学生休学后多久可以复学?

  答:学生单次休学期限不超过一年。休学期间如果身体康复的可以随时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

  ●问:学生复学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学生休学期满或休学期间要求复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休学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因病休学的还应当提交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康复证明,并填写《休学、复学申请表》,经学校核办签章、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学,并由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后做复学处理。

  ●问:学生复学后在哪个年级就读?

  答:学生复学后,学校应当根据复学学生实际情况,按照“接续学业原则”安排其回原年级就读,或者按休学年级安排其插班学习。

  办理流程:

  ●问:休学办理流程

  答:1.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收费单据等相关证明材料。2.学校同意后,填写《河北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3.经学校主管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将所有材料拍照上传学籍管理系统。4.县级学籍管理部门进行审核。5.审核通过后学生休学流程结束。

  ●问:复学办理流程

  答:1.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复学申请,因病休学的一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2.学校同意后,填写《河北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3.经学校主管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将所有材料拍照上传学籍管理系统。4.县级学籍管理部门进行审核。5.审核通过后学生学流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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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邯山区代召中心校堤南堡小学

  

                2022年5月9日